一、归档时间
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等各类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;“三重”档案(重大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)应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,即时收集,及时归档。
二、归档要求
归档文件要(1)齐全完整;(2)条理清晰;(3)编目系统。
三、归档手续
根据案卷移交目录仔细清点,认真核对,履行签字手续,交接双方各存一份目录。